案发后,百余名邻里、亲友、同事向法院递交请愿书希望从轻处理;
甚至张兵的母亲,都递交了谅解书,请求轻判。
这就是,公道自在人心!
2014年9月10日,沪市崇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崇县检察院建议以故意杀人罪对施静在法定刑10年有期徒刑以下量刑。
辩护人则认为施静是“受虐妇女综合症”爆发,在欧美甚至可以成立正当防卫;
(受虐妇女综合症原来是一个社会心理学名词,在北美地区成为法律概念是在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是指长期受丈夫或男友暴力虐待的妇女表现出的一种特殊的行为模式。)
希望法院从轻判决,在5年有期徒刑以下进行量刑。
对于施静的犯罪事实和所涉罪名,控辩双方并无异议;
但对于施静实施的杀人行为,是否属于情节较轻,争议很大。
庭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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